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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企事业单位!光明区1537套保租房来了

发布时间:2025.12.10

光明区企事业单位请注意!

嘉禧苑、安居鸣鹿苑(南区)等

6大项目、1537套房源

面向已在库企事业单位开放认租!

本次配租覆盖单房至三房多种户型

满足不同单位员工的安居需求

▲嘉禧苑

▲安居鸣鹿苑

一房源概况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二费用租金

三配租对象及顺序

本次配租对象为在供应通告发布前进入光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库的在库企事业单位。各项目优先面向实际经营地位于项目所在街道的企事业单位配租,具体配租顺序详见下表:

四申请条件及配租标准

(一)申请条件

本次供应房源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申请,入住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2.申请人具备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深户不受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中的年龄限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含购房优惠政策、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等),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配租标准

结合光明区房源实际情况,本次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居民可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二人及以上家庭或者申请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之一的,可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三人及以上家庭或者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之一的,可配租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如有剩余可面向两人家庭或申请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之一的配租,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全部按照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4.四人及以上家庭及申请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被认定为特级技师的,可配租建筑面积80、85、89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5.企事业单位可以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入住一套住房,入住职工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十五平方米且不超过三十五平方米。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五配租流程

(一)单位认租

光明区在库企事业单位可在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库:

(http://zhaj.szgm.gov.cn:30042/rckUnitOut)中认租房源。网上认租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9:00至2025年12月15日18:00(合计10天)。2025年12月15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二)资料审核

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方案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房源情况、认租需求等确定配租方案。企事业单位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超出单位房屋配额的,本批次原则上不予配租。

(四)公示结果

配租方案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嘉禧苑、虹霓轩及安居鸣鹿苑(南区)项目由深圳市房屋租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申请单位开展选房、签订合同,光谷苑(高新产业园西宿舍)及东明公寓(高新产业园东宿舍)由深圳市光明区建兴创新型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通知申请单位开展选房、签订合同,桂语兰庭项目由深圳市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开展选房、签订合同。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日内签订配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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